上海票交所出台伪假电子商业汇票处置规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艳芬)2月28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处置伪假票据操作规程》,以防范伪假票据风险,规范伪假票据处置行为。
该规程所称伪假票据包括:票据业务主体名称恶意记载为其他单位名称的电子商业汇票;冒用其他单位身份开立账户并通过该账户作出票据行为的电子商业汇票;经有权机关认定的其他伪假电子商业汇票。
该规程要求金融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当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及其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真实意愿负责,保证电子商业汇票记载的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该规程明确开展伪假票据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快速响应、稳妥处理、及时报告的原则。涉假票据当事人开户机构应当在发现伪假票据后的24小时内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其他票据当事人发现伪假票据后,应当通过其开户机构及时通知涉假票据当事人开户机构并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针对伪假票据,上述规程要求涉假票据当事人开户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蔓延,同时可以向上海票据交易所申请进行票据锁定。
市场认为,该规程是上海票据交易所针对商票假冒问题发布的第一个正式应对措施;该措施主要还是以应急管制和冻结为主,将相关损失给与最快处置。